目錄
- 總則
- 會員資格
- 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 系學會組織
- 系學會組織職權
- 會長
- 副會長
- 活動組
- 美宣組
- 文書組
- 總務組
- 資訊攝影組
- 器材組
- 第八章 選舉辦法
- 總則
- 選舉人及候選人
- 選舉程序
- 罷免辦法
- 第九章 會議
- 幹部會議
- 各組會議
- 期初大會
- 期末大會
- 第十章 經費
- 第十一章 系服
- 第十二章 交接
- 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為「文藻數位內容應用與管理系系學會」。為本系學生之最高自治團體,以下內容均簡稱為「本會」。
第二條 本會設立宗旨如下:
一. 爭取與維護成員權益,加強師生聯繫、溝通會員情感、增進會員合作。
二. 提振學術風氣、充實課外活動、樹立優良系風、發揚校譽。
三. 培養自主管理精神為目的。
四. 加強與國內大學相關科系之各項交流。
五. 本會以共同研究與學習有關企業組織管理與資訊科技應用相關科目之應用及發展為宗旨。
六. 發展資訊相關之學術研究新知,以提升成員們專業之能。
第三條 本會主要會晤包括學術性、康樂性、服務性、體育性等各項活動。
第四條 本章成為本會會務運作之最高原則,旨在維護會員一切權利義務;凡本會會員,需遵守之。
第五條 本會以本校校規為規範,為一學習民主自治學術團體,且為唯一代表系上全體同學之學生自治團體。
第六條 本章程修訂之辦法需經全體幹部2/3出席、1/2附議、2/3表全通過,立即生效。
第二章會員資格
第七條 凡現就讀於本校數位內容應用與管理系之全體學生,皆需參加本會會員為原則。
第八條 本會會員在畢業、轉系、轉學、及退學等情形發生時,自動喪失其會員資格。
第九條 辦理休學之會員暫停其會員資格,後其復學後自動恢復其資格。
第三章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凡文澡外語學院之數位內容應用與管理系學生,均為本會之會員。
第十一條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出席會員大會,行使選舉、罷免等權。
2. 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
3. 本會會員隨時均有向幹部質詢本會會務之權利。
4. 創立一辦自治管理之「家族」,並由系學會輔助管理之。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需盡下列義務:
1. 主動參與推展本會之會務以爭取榮耀。
2. 如期繳納會費。
3. 擔任本會指派之任務。
4. 遵守本辦法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5. 服從本會各項決議事項之義務。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未盡義務者,不得享有權利。
第四章系學會組織
第二十二條 本組織採內閣制。
第二十三條 系學會組織架構如圖所示。
(圖)
第二十四條 每組均設正副幹部各一人、組員若干。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由全體會員無記名投票選出,每任任期一年,任期起迄日為當選年度的九月一日,至隔年的六月三十日,得選得連任,任期屆滿後依規定改選。
第二十六條 改選日期為隔年的六月一日,新任會長需組成籌備會,在當選年九月一日至明年六月三十日,以實習方式熟悉本會各項事務,並於明年六月一日,辦理交接事宜,遇假日則順延。
第七章 系學會組織職權(101.修正)
第一節 會長:
1. 本會設會長一人,每任任期一年,任期屆滿後依規定改選。
2. 會長對外代表本系學生,對內領導幹部,負責會務之規劃、執行與檢討以及相關會務之決策,並定期召開幹部會議。
3. 會長於任內,因故不能繼任時,出缺由副會長升任之。
4. 會長、副會長皆出缺時,剩餘任期間超過六個月時,依選舉辦法改選之;少於六個月時,則由幹部互推一人代理至屆滿為止。
5. 如有其他狀況;則由系學會開會處理之。
6. 負責監督清點財務、現金與帳冊資料,一切清楚後才簽名接收轉交下一任(即為監交者身分)。
7. 每學期召開想次會員代表大會(期初、期末會報)
8. 安排任期間之行事曆。
9. 分配會內各組工作權責,協調監督並指導糾正幹部群,避免會務工作之失調。
10. 為系上同學爭取福利並扮演宇主任溝通協調之橋樑。
11. 學校或系上有重大活動時務必出席。
第二節 副會長:
1. 輔助會長,以利事務之進行。
2. 會長因故出缺時,代理會長之職權。
3. 執行指導老師或會長臨時交辦之任務並回報。
4. 籌畫選舉委員會並執行選舉罷免事務。
5. 監督各組事務。
6. 撰寫每學期期初期末會報之公文,並邀請指導老師及各班級幹部出席。
7. 協助開會通知。
8. 學校或系上有重大活動時務必出席。
第三節 活動組:
1. 承接系學會各項活動事宜,負責活動之策劃、擬定與執行。
2. 適時表達自己意見,提出新的活動與建言。
3. 清楚活動流程並於活動進行前先行沙盤推演。
4. 活動負責人需以謹慎的心態面對活動之進行,不隨便推託責任,並將適當的工作分配給其餘組員。
第四節 美宣組:
1. 內部分美工組及宣傳組。由美宣長負責統籌,分派任務。
2. 執行指導老師或會長臨時交辦之任務並回報。
3. 美工組負責本會活動的美工設計海報宣傳及佈置活動場地。
4. 宣傳組負責各班宣傳系上各大小活動。並將活動貼在社團網頁上。
第五節 文書組
1. 檔案建立(包含系網公告、活動照片、相關資料歸檔)。
2. 負責各項活動(包含活動、演講)的公告紀錄並發函各組。
3. 確實掌握各項會議出席人員。
4. 提醒系會人員開會時間並詳細紀錄會議內容。
5. 於活動結束後,將各活動相關檔案資料歸檔成冊,以利備查。
第六節 總務組
1. 系學會支出以全體同學為考量,不以部分同學利益為支出考量。
2. 負責本學會所有財務相關事向之紀錄作業,並於每次會議提出財務報告。
3. 大型活動之財務報表製作,於活動結束後一個禮拜內公佈。
4. 於每一活動進行中做好預算的審核及把關。嚴格執行非有預算科目不得支出之規定。
5. 負責本學會所有經費相關事項之收支作業。
6. 依照憑單給付現金,收據發票需註明開頭(文藻外語學院數位內容應用與管理系系學會)、日期、物品名稱、組別、活動名稱及統一編號76000424,沒有憑證也不准簽帳,一律按照正常請款程序申請。
7. 會費註冊時一次收取。
8. 個人部份活動或比賽,系學會依律不予補助。團體部份活動或比賽,系學會採部分補助,其補助金額視活動大小決定。
9. 小額支出(1000元以內)可先行像總務組申請,大型支出,需先行向總務長及會長報備。
10. 接收、清點前任移交之現金,帳冊與憑證,保管經審核通過之預算書以供查詢。
第七節 資攝組
1. 內部分資訊組及攝影組。由資攝長負責統籌,分派任務。
2. 資訊組負責社團網站更新及維護。
3. 電子報及系上資訊維護並公佈消息。
4. 校際性、跨校性的活動宣傳指導。
5. 通訊錄製作。協助系隊進行招生事宜,並預留系隊人員名單及連絡方式。
6. 攝影組負責活動攝影及紀錄。
7. 活動影片、相片歸檔。
8. 每次活動都需要燒錄一份光碟以供資料參考。
第八節 器材組
1. 器材組負責監督保管一切器材之增設、保養、維護、借入及借出。
2. 活動期間需要了解各組所需用到的器材並且全力協助器材使用。
3. 負責相關之採購、詢價與分配。
4. 注意所有活動,學會舉辦之活動,務必依照活動需求,事先規劃,安排數位相機、相機、攝影機。
5. 活動時,配合活動流程及活動需求負責操控燈光、音響等設備。
6. 活動時,需預留部分人手以備不時之需。
第八章 選舉辦法
第一節 總則:
系學會會長選舉以公開、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法行之。
第二節 選舉人及候選人:
1. 本系在學學生皆有選舉權。
2. 自願參選系學會會長者須於公告登記日期內完成候選人登記。
3. 每年度舉辦推派一組以上之候選人參選。
第三節 選舉程序:
1. 本學會設正、副會長各一人,任期為一年,得選得連任。
2. 本系應屆之大二、大三各班必提一名會長候選人,其餘年級得自行推派參選;經被提名人同意後,由本學會全體會員直接投票產生之。
3. 候選人應具資格為本學會之會員、且不可違反會員之義務,並符合本校學生社團活動輔導辦法之規定者。
4. 會長產生方式:會長選舉應於第二學期開學後兩個月內完成。選舉結果應於投票日後一週內與代表大會共同開票監票並公告之。第一高票之候選人為正會長,第二高票之候選人為副會長。
5. 本學會之會長選舉採無記名投票,以普通、平等、直接為原則,經由第二高票之候選人遞補並公告之。
第四節 罷免辦法
一. 會長於任期內若違反學會創立宗旨、貪盜學會財產、言行舉止有重大影響學會之榮譽,經代表大會查證屬實後,可提出下列罷免程序。
1. 代表大會取得本學會全體會員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連署,附呈罷免原因,得提出會長罷免投票案。
2. 提出會長罷免投票案三日內,被罷免者得向本學會代表大會提出答辯書。
3. 會長罷免案提出十五日內,舉行本學會全體會員直接投票並通過全體會員人數二分之一即罷免會長案成立。
二. 會長被罷免時,由副會長接任原會長之未完任期。
第九章 會議
第一節 幹部會議:
1. 幹部會議由會長、副會長及各組組長參加,本會議得視需要不定期召開之,本會之任何會議會員皆可聆聽或是給予意見。
2. 新任系會於接任後,應與指導老師召開幹部會議,討論下屆活動及預算規劃,所有組長以上幹部務必列席參加。
3.文書組組長需做會議記錄,並整理保存,且需公佈於系會。
第二節 各組會議:
1.由各組組長自行召集組員開會,討論各組之事務,得視需要不定期召開之。
2.需自行做會議記錄,並整理保存,且需公佈於系會。
第三節 期初大會:
每學期初系會長與各學會幹部需與指導老師共同召開期初大會,討論當學期活動及經費之應用。
第四節 期末大會:
每學期終了時,系學會各幹部需與指導教師召開檢討大會,討論整學期的活動需改進之處,以供下屆系學會活動時之參考。
第十章 經費
一. 經費來源:
1. 會員繳交之系會費及其利息。
2. 系上,課外組等各類補助。
3. 機關團體及個人贊助。
4. 活動經費。
5. 其他。
二. 本會於每學年開始時,收取系會費,以供當學年本會運作之用。
三. 大學一年級一學期費用1000元,二、三年級一學期500元,三年共4000元。四年級則不需繳交。
四. 本會可視實際情況,決議調整會費金額。
五. 本會之告項收入,均應悉數納入經費。
六. 本會之經費於交接時存於總務長帳戶,以備清查(因學校政策問題)
七. 對於系上球隊之補助申請,球隊應先對本會提出申請,需經系主任核准才予與補助。
八. 預算中需保留最低金額百分之三十五予下屆系學會使用,不得超支。
九. 學年終了所餘之經費,除另有決議之部分,需悉數移下屆,由總務長移交所有憑證、帳冊及經費,不得銷毀,以利備查。
十. 本會會費之運用一律應於收支清冊上附上正式的收據,若無法取得收據得支出證明,需由會長簽章及指導教師核銷。
十一. 系學會費用支出需每月公開予會員得知。
十二. 個人部份活動或比賽,系學會一律不予補助。團體部份活動或比賽,系學會採部分補助,其補助金額視活動大小決定。(校內比賽補助第一名、第二名八百元,第三名五百元;校外補助第一名一千二百元,第二名一千元,第三名八百元)
十三. 小額支出(1000元以內)可先行向總務組申請,大型支出,需先向總務長及會長報備。
十四. 會費支出若不符合事宜者,經查證屬實,將向系主任及指導老師呈報,依校規懲處,且需照價賠償。
第十一章 系服
一. 本會之系幅員則每年製作一次,由系學會統籌辦理,可以沿用上屆,也可以更改。
二. 系服設計需公開徵稿,獎勵制(視當屆情況自行斟酌)。設計者以本會之會員為主。
三. 未繳交系會費者,不得領取系服。
第十二章 交接
一. 選舉結果經公告後一週內,由新任會長遴選幹部組織之,並其同時以實習生身分進入本學會共同協助、參與集會並學習相關會務,逾五月下旬完成交接事宜。
二. 卸任會長交接於新任會長,學會印鑑、學會剩餘經費、經費帳冊、財產清冊之所列本會財產、系辦鑰匙、及總檢本,並協助新任會長擬定新年度之活動計畫表。
三. 原之正、副會長及其原總務長於任內期間內所尚未結束之經費金流活動,有責交代並清結結束。
四. 原任之組織幹部員自交接日起均自動解任。
五. 上屆系學會,為新任系會之當然顧問,務必善盡輔導之責,提供經驗與指導,輔助新任系會運作順利。
附註
1. 私自盜取學會財產者,本學會得保留其法律追訴權外,同時保有追回其所貪盜財產之權利。
2. 畢業知本系學生,即為本會之當然會友。
3. 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公告實施,並送校部及系辦公室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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